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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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121073495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農業科技目
全文檔案: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pdf
圖表附件:
修正規定.pdf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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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主旨: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
,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
式」。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