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修正本會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農防字第一○一一四七三九六○號公告,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 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 ),不在規範 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