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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00: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家畜保險最高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率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110042047號函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畜牧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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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乳牛死亡保險:
單位:新臺幣元(頭)  

保險等級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 保險費 政府補助
保險費
農民負擔
保險費
1級 24,000 6.17 1,480 1,036 444
2級 21,000 6.17 1,300 910 390
 

說明:
(一)保險金額分為兩級,最高為二萬四千元。
(二)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十元以下採四捨五入計算。
(三)保險費由政府(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七成,農民負擔三成。
(四)管理費內含於保險費,占保險費百分之二十。
(五)全國或省級之農會或農業合作社,應提撥保險費百分之十五,辦理乳
    牛死亡保險業務及作為家畜保險事業資金之來源。
 

二、豬隻死亡保險:

                                               單位:新臺幣元(頭)

保險等級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

保險費

政府補助保險費

農民負擔

保險費

飼養規模頭

數級距別

補助

金額

1

1,200

2.7

32.4

999以下

22.68

9.72

1000-2999

19.44

12.96

3000-6999

16.20

16.20

7000以上

12.96

19.44

說明:
(一)最高保險金額為一千二百元。
(二)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元以下採四捨五入計算。
(三)保險費由政府(中央主管機關)依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所
    載飼養規模頭數級距別採差別補助百分之四十以上百分之七十以下,
    餘由農民負擔。
(四)管理費內含於保險費,占保險費百分之十六點六七。
(五)全國或省級之農會或農業合作社,應提撥保險費百分之十,辦理豬隻
    死亡保險業務及作為家畜保險事業資金之來源。

 

三、豬隻運輸死亡保險:
單位:新臺幣元(頭)

運輸距離 保險等級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 保險費 政府補助
保險費
農民負擔
保險費
50公里以內
(代號:S)
1級 5,500 0.29 16 8.0 8.0
2級 4,400 13 6.5 6.5
3級 3,200 9 4.5 4.5
51-200公里
(代號:M)
1級 5,500 0.51 28 14.0 14.0
2級 4,400 22 11.0 11.0
3級 3,200 16 8.0 8.0
201-350公里
(代號:L)
1級 5,500 0.78 43 21.5 21.5
2級 4,400 34 17.0 17.0
3級 3,200 25 12.5 12.5

說明:
(一)保險金額按運輸距離及保險等級分類,最高為五千五百元。
(二)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元以下採四捨五入。
(三)保險費由政府(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五成,農民負擔五成。
(四)管理費內含於保險費,占保險費百分之二十。
(五)全國或省級之農會或農業合作社,應提撥保險費百分之十六點六七,
    辦理豬隻運輸死亡保險業務及作為家畜保險事業資金之來源。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