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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11.06 23:54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
民國 114 年 06 月 26 日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主  旨: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
     品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
     品項」。
資料來源: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