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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0 10:49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
民國 111 年 12 月 21 日
圖表附件:
主  旨: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石門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
          範圍」(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  據:「農田水利法」第五條第一項。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