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修正本會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農防字第一○四一四七○九五五號公告 附件1檢疫站地點,有關三、嘉義縣(二)地點二為嘉義縣鹿草鄉後寮村 60之1號(余慈爺公廟),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公告事項: 旨揭公告附件1檢疫站地點,有關三、嘉義縣(二)地點二:「嘉義縣六 腳鄉港美村港尾寮28號,位於六腳鄉台19線,鄰近雲林縣北港鎮(嘉義縣 警察局朴子分局六美派出所)」,自即日修正為「嘉義縣鹿草鄉後寮村60 之1號(余慈爺公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