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 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如下: 一、訂定「智利產百合種球輸入檢疫條件」。 二、修正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三十六項車 前草嵌紋病毒規定,於檢疫條件欄增列「智利產百合種球輸入依智利 產百合種球輸入檢疫條件辦理輸入」規定。
詳見附件「1030919檢疫規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