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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5.01 23: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農林業字第1152400636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保育管理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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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農林業字第1152400636號

主  旨:修正「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於92年10月23日經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農林字第0920031443號公告,並於94年3月21日以農授林務字第0941700148號修正。

二、現經通盤檢討,依最新地籍資料及地籍圖,總計劃入2筆土地,劃出35筆非屬前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原規劃範圍之土地及4筆非公有土地,並重新比對地籍資料,將國有林宜蘭事業區第43林班及第47林班,釐整為宜蘭縣員山鄉九芎林段17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總計為599.12公頃。

三、檢附旨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修正規定、修正後範圍圖及地籍清單詳如附件。

 

部  長 陳駿季

資料來源: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