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10 01: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福山植物園遊客入園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林試福字第1122258473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試驗改良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農業部林業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為發揮森林研究、教育、保育及
    永續利用有限資源,並兼顧遊客之需求,開放福山研究中心管轄之福
    山植物園供遊客申請入園參觀,開放區域為植物園展示區及自然中心
   (詳如附圖),為利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二、福山植物園入園遊客應遵守園區管制規定,以維護自身安全。開放入
  園人數,平日限五百人,假日限六百人。每一筆申請之人數以五十人
  為限。入園申請、審核、許可及管制等事項,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三、福山植物園開放時間如下:
(一)除每週二、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年除夕至初五、國曆三
   月份、選舉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緊急休園日不開放外,其餘為
   開放日。
(二)入園時間為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離園時間為下午四點前。


四、申請進入福山植物園,須依下列規定於福山植物園入口網站提出申請
  ,並經審核許可後,方可入園:
(一)遊客可於預定入園日前三十五至六十日間,上網預先申請,取得申
   請編號。申請人數超過二十人者,須另將申請名單連同申請編號,
   於抽籤日之三個上班日前寄達宜蘭郵政一三二號信箱,倘未於期限
   前寄達則不予抽籤。
(二)系統將於入園日前三十日進行抽籤,決定可入園名單及候補名單,
   抽籤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聯絡人,並於網站上公布。
(三)入園日前三十日內(即系統抽籤後),若可入園人數尚未達限額,
   遊客仍可上網申請取得編號,並免郵寄名單。系統將依照申請先後
   次序核准入園,額滿後則列為候補。入園當日若尚有餘額,仍可上
   網申請。
(四)申請入園須依網頁畫面指示,輸入每一位申請入園者之姓名、性別
   、出生年、身分證字號(外籍人士護照或居留證號碼)、現居縣市
   及國別,聯絡人應加註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五、入園時,應依下列規定攜帶證件供本所核對身份,未帶證件者,本所
  得拒絕入園:
(一)遊客應攜帶政府核發,具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兒童得以戶
   口名簿影本或健保卡替代,外籍人士應備原申請所用之護照或居留
   證)。
(二)具有有效職業駕照且駕駛營業客車載送當日已核准入園遊客之司機
   ,無需先申請入園,但應於入園時出示職業駕照,以供查核登記。
(三)具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有效導遊或領隊人員執業證,並陪同當日
   已核准入園遊客者,無需申請入園,但應於入園時出示相關執業證
   ,以供查核登記(每一筆申請編號僅限一位)。


六、已核准入園之遊客若因故無法入園,應於入園日七日前,自行上網取
  消該筆申請(該日如有餘額,則不受七日前之限制)。未取消者,系
  統將封鎖該申請編號內成員之申請權限,每次封鎖六十日,並得累計
  。
  若需取消個別隊員,請於入園日七日前之上班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
  至下午四時三十分)電洽中心入園專線(03-9228900#1)辦理(該日
  如有餘額,則不受七日前之限制)。


七、已核准入園之遊客如需更換隊員,應於入園日七日前,自行上網更換
  。可更換人數為每一筆申請編號人數的十分之一(聯絡人不可更換;
  計算方式採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八、每一筆申請編號,於預定入園日前三十五至六十日間,最多可選填三
  個入園日期,系統將擇較近之日期送入抽籤,若沒被抽中,才會再將
  次一個申請日資料送入抽籤。若因候補而有多個可入園日期,應於入
  園日七日前,自行上網取消,未取消且未入園者,系統將封鎖該申請
  編號內人員的申請權限六十日。


九、申請入園「不收門票及其他任何服務費」。入園申請填寫之個人資料
  ,僅供入園核對及園區管理之用。


十、福山植物園僅准許小型車輛、機車及自行車進入,入園之車輛應停放
  於指定之停車場內。


十一、福山植物園禁止下列事項:
 (一)攜帶寵物、釣具、炊具、獵具、無人載具、播音、運動器材及其
    他經本所現場人員認定足以危及遊客安全或園區生物之物品。
 (二)丟棄垃圾及廢棄物。
 (三)生火、炊煮、烤肉、放生、餵食、聚賭、燃放鞭炮、喧鬧、摘採
    植物、騷擾動物、露營、戲水及其他各種球類活動或使用擴音器
    、無人載具。
 (四)攤販進入園區販賣。
 (五)破壞園區原有狀態,或攜出任何未經核准之園區資源。


十二、園區內野生動物繁多,為避免影響其覓食行為,未設垃圾桶,遊客
   應自行將垃圾攜出,以維護自然生態。


十三、申請入園遊客,應由宜蘭縣員山鄉台七丁線進出福山植物園。若未
   經本所許可,任意進入未開放之區域者,依以下規定處理:
 (一)本所得封鎖其入園申請權限一年。
 (二)擅入哈盆自然保留區者,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予以處分。


十四、其他入園相關事項:
 (一)入園許可限當日有效。
 (二)遇有安全考量須緊急休園時,福山植物園將於網站或相關媒體公
    告,並同時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入園申請聯絡人。已核可
    入園之遊客,可於一個月內任選相同於核可入園日之星期某日入
    園,惟不得更換入園成員。
 (三)緊急休園標準如下:
   1、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期間,其警戒範圍包括新北市或宜蘭縣時。
   2、福山植物園聯外道路通行中斷時。
   3、其他緊急狀況。
 (四)未達緊急休園標準,但考量天候、交通狀況等因素,經福山植物
    園於網站或相關媒體公告時,已核可入園之遊客,亦可依第二款
    規定延期入園。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