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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4:2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41472095號公告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防疫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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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訂定「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