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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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設立農業財團法人捐助財產總額最低額度為現金新臺幣二千萬元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 0960050904 號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會輔導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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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訂定「新設立農業財團法人捐助財產總額最低額度為現金新臺幣二千萬元
」,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農業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