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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11 06:16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 - 動物防疫:91 筆

91. 114.02.19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三十日起,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牛肉加工產品外,牛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 實質法規
資料來源:農業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